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闻链接
一年四个节日通行免费
  • 2012年10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国发〔2012〕37号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该《方案》分实施范围、工作要求、保障措施3部分。《方案》规定,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通行车辆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为提高车辆通行效率,保障公众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方便快捷出行,近年来,部分地区已在春节期间试行了收费公路分时段免费通行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外,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能够直接惠民利民,进一步彰显收费公路的公益属性、能够发挥公路交通的比较优势,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能够进一步降低公众出行成本以及能够缓解收费站拥堵状况,保障收费公路高效畅通。
  枣庄私家车主王先生告诉记者,本次“双节”期间他就去了趟济南,来回省了大约200元的过路费。“我感觉这样的政策很好,切实为我们老百姓省钱了,要是每天高速路都免费就好了,为我们省了不少的钱。”王先生说。
本版采写 记者 李淼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