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徐艳) 10月1日起,只要是在山东省内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日照8家医院就诊,可直接在医院按照献血地返还标准进行血费返还。 为鼓励更多健康适龄公民参与无偿献血,同时也为保障无偿献血者的权益,日照市卫生局在9月18日颁布文件,对于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在出院时向所在医院出示献血证等相关材料后,便可直接办理血费退还,此项措施从10月1日开始实施。 市民王先生今年32岁,他对这项措施十分赞同。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朋友是日照人,后来因工作调动去了青岛。去年3月在青岛出车祸并在当地医院就诊,在医院时用了400毫升的血。 王先生的朋友曾在日照献过血,由于当时血费报销必须出院后到献血地的血站。由于报销时需要提交身份证、献血证、医院用血详单等相关手续审核,由于提交的手续较多,他的朋友从青岛到日照来回跑了好几趟才将所有的手续办妥。 日照市中心血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日照市共有8家医院有资质办理用血即时报销,分别是日照市人民医院、日照市中医医院、东港区人民医院,莒县人民医院、莒县中医院,五莲县人民医院、五莲中医院和岚山第二人民医院。这8家医院都是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自10月1日起,用血者在出院时只要出示献血证、身份证、用血详单等便可直接在医院办理血费返还手续。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日照每年大约有25000人次献血,向患者提供大约8吨的临床用血。 “9月底,我们举办了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及时返还的培训班,讲解无偿用血者临床用血即时返还工作的政策、手续、流程和注意事项,保证血费返还顺利。”血站的工作人员说。 10月9日,记者咨询了日照市3家有资质医院的工作人员后得知,目前他们已经接到通知,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血费报销。自接到通知后这三家医院还未接到一起血费报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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