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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区”内餐馆,证照到期不续办 |
| 想在禁止区域内开新店,审批第一关就过不了 | |
- 2012年10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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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太平洋小区北区的溪翠苑,商住综合楼一楼餐馆架设了十几米高的烟囱,出烟口设到了楼顶。 见习记者 孟燕 摄 |  | ▲两位餐馆工作人员正在清理下水道。 见习记者 陈玮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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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马云云 文/本报见习记者 陈玮 孟燕 本报记者 马云云
11月1日起,《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施行,明确规定四类场所不得新建从事产生油烟、恶臭或者其他异味的餐饮服务项目。事实上,目前在省城,还有大量餐饮单位存在于小区内,扰民严重。那么,这些已经存在的餐馆是否要一次性取缔?又如何对新建餐饮项目把关? 10日,参与条例起草的有关人士表示,已建成餐馆任何一个证照到期,都无法续办。而对新建餐馆,只要在禁止区域内,将从源头预防。 “中间需要一个缓冲期”,济南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齐学坤参与了条例的起草工作,他说,条例中明确规定,在禁止经营餐饮的场所内建成的餐饮服务项目,其经营许可到期后,环保、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消防等管理部门不再核发相关证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也就是说,在禁止场所内经营的餐饮单位,在证照有效期内仍能继续经营,但任何一个证照到期后,都无法再继续办理。比如虽然其营业执照没到期,但食品药品监督的证照已经到期,这样也不能继续经营,“慢慢他们就关门了”。 “相关部门在证照到期后,有责任不再发放证照,这是职责,如果继续发,就是违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由哪个部门负责。”齐学坤同时透露,尽管工商、消防、卫生、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等证照只要有一个到期,就不予继续办理,但缓冲阶段还需要一段过程。他举例说,原来老的餐饮项目,可能10月份刚办了延期申请,就要到有效期满后才能停止营业,“何时停业,具体要看各部门所发证照的有效期还有多长时间。” 对新上的餐饮项目,齐学坤说,条例旨在从源头上卡住餐饮单位,“在条例禁止的场所内从事新的餐饮项目,环评肯定办不下来”,而环评的作用就是源头预防。“餐饮单位开业之前要做环评,正式投用前还要由环保局验收,看看相关环保设施上没上、能否达标,只有都达标,才能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也就是说,环评作为源头控制手段之一,餐饮单位通不过环评就无法营业,这样就最大程度地从源头上阻止了污染单位。 条例实施之前,对市民投诉的餐饮单位,环保部门将继续要求其治理,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如果餐饮单位无法实现达标排放,环保局将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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