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和保护需要政府部门完善管理体制,对一个城市来说,要想真正宜居,在公共设施管理的细节上还需多些关注,虽然琐碎,但处理好了也是城市“软实力”的最佳体现。 □苑广阔
600多条锦鲤一夜之间暴毙,发生在滨海景区的这件事儿让不少市民一度伤心落泪。这样的例子不是个例,作为公共设施,景区内不少雕塑也屡遭破坏,据记者初步统计,2011-2012年两年时间,市区至少有7处知名公共设施遭人为损毁。(本报10日B09版报道) 雕塑被盗,井盖被偷,木质的栈桥被刻字,看着这些遍体鳞伤,遭到破坏的城市公共设施,不但烟台市民纷纷摇头叹息,就连外地游客也同样惋惜不已。公共设施遭破坏,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市民厌恶,职能部门无奈,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城市“顽疾”。 如果说城市公共设施被毁是“切肤之痛”的话,那么由此带来的公民素质问题,就是“膏肓之疾”。一些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公共意识严重欠缺。这就需要加强教育和宣传,营造城市文明气氛,一个文明的行为,对自身来说是一种规范,对他人来说是一种辐射。每个人都朝文明迈一步,社会就进了一步,潜移默化,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也会减少。 同时,城市公共设施的管理和保护还需要政府部门完善管理体制,对一个城市来说,要想真正宜居,在公共设施管理的细节上还需多些关注,虽然琐碎,但处理好了也是城市“软实力”的最佳体现。 首先,有关部门在设立公共设施时,应该充分考虑“防盗功能”。比如选择公共设施材质时,尽量选择没有市场价值,不容易被盗卖的,减少设施建后被盗卖的可能性,还要充分考虑其防止破坏的功能。其次,在建设好这些公共设施之后,应该具备“要建设,更要保护”的意识。最后,警方要加大打击的力度,明确破坏公共设施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 当然,以上的解决之道还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不期待问题会很快解决,但只要事情朝好的方向转变,别再让城市公共设施“很受伤”,就带来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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