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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点琐事两男子大打出手 |
| 一男子被打成轻伤,另一人悔不当初 | |
- 2012年10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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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顾松 通讯员 许敏 房福第) 4月20日,两男子因琐事发生冲突,互殴中李某眼部、头部、左耳均受到不同程度伤害。事发后,两人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李某于10月9日向警方报案。10月10日,经警方多方协调,王某最终向李某道歉并赔偿相关费用。 据了解,李某和王某系孤岛镇某公司同一单位职工,4月20日,李某和王某因一点小事言语不和,动起手来。互殴中王某将李某打伤,经鉴定李某左眼淤青、头部和左耳疼痛且手部有擦伤。 被打后的李某在未履行公司正常请假程序的情况下,在家休养了3个月。待其上班后,单位扣发了其部分工资、奖金,李某便要求王某赔付其在未上班期间单位所扣的工资和医药费,王某认为其不应付全部责任且赔偿金额过高,虽有单位领导出面全力调解,但双方均未达成一致。 10月9日,时隔近6个月,李某到滨海公安局海滨分局西苑派出所报案,称其在4月份被同事王某殴打。西苑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走访了解二人打架斗殴的事件背景信息。10日上午,西苑派出所民警对二人进行了调解,王某表示可以赔钱但拒不道歉认错。 调解中,李某表示只要王某不道歉就将其告上法庭,但王某只愿赔钱拒绝道歉,原来,他是怕在同事面前丢了面子。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经过劝解后王某态度开始转变,主动向李某道歉并提出加倍赔偿李某,李某在民警的劝说下表示同意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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