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王中明 周小立) 男子李某是一名先天性癫痫病人,依靠长年服用药物控制病情,医生嘱咐他不能饮酒。然而李某却置之不理,饮酒后发病,持刀将亲弟弟捅伤致死。 被告人李某与家人平时以杀猪为生,日子过得也算富裕。但被告人有先天性癫痫,依靠服药控制,医生曾经多次对其叮嘱不能饮酒。2011年8月25日11时许,被告人赶集归来时,因当日生意不错心中高兴,便独自喝了几盅,被妻子发现,与其争吵起来,被告人李某心烦,手拿刀子对其妻子进行恐吓并进屋继续喝酒,其弟见状前去制止,李某遂与弟弟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因饮酒发病,李某持刀将弟弟胸部捅伤,致其心脏破裂死亡。 到案后,李某如实供述了伤害亲人的犯罪事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某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候处理,应当视为自动投案;被告人李某因“癫痫所致人格改变”,犯罪时受不良心理因素影响,其控制能力明显削弱。经鉴定,李某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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