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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三“首席质量官”走马上任 |
| “首席质量官”由试点企业从内部选出,对企业产品质量有“一票否决”权 | |
- 2012年10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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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董梦婕
菏泽确定10家企业试点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目前,首批试点的3家企业已分别设立了1名“首席质量官”。据悉,首席质量官对企业产品质量具有“一票否决”权,若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他们还承担相应责任。 据了解,企业“首席质量官”由试点企业在机构内选出,需是全面负责企业质量安全工作的质量主管人员,需取得中级以上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还要经过质检部门组织的任职培训并接受年度继续教育;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选拔任命,直接领导管理企业的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安全等相关业务工作部门。 菏泽首批“上岗”的三名企业“首席质量官”分别是:菏泽珠峰木艺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越峰、曹县丽得食品有限公司张桂华、曹县好多亿工艺品有限公司杨金明,企业均与各自“质量官”签署了聘任协议。 “‘首席质量官’是企业质量安全的第一人,需要对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进行把关,还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的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创新等,有了这个监督人能促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增强企业竞争力。”曹县好多亿工艺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燕广才说。 质量监管涉及到企业内多个部门,曹县好多亿工艺品有限公司“首席质量官”杨金明说,这是一个新的尝试,“这意味着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但由于很熟悉质量工作,所以目前工作中并没有遇到大困难”。 菏泽市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首席质量官”需要对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的检查把关,组织企业产品(服务)质量的检控等,推动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是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企业内部关键岗位质量责任的重要措施,对提升进出口产品质量、加强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效力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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