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0户村民不守“村规”被除“村籍”
曹县常乐集乡姚堂行政村领导随之没收他们的土地交给它村耕种本报记者梁斌
  • 2012年10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又是一年秋种时,曹县常乐集乡姚堂两个自然村(东姚堂与西姚堂)正在上演土地争夺战。
  东姚堂村多户农民责任田里的玉米秆被西姚堂村民粉碎,准备种田;西姚堂村民有的甚至抢先种上东姚堂村民土地。目前,东姚堂村10户村民20多亩地陆续被西姚堂村民抢种。对此,姚堂行政村村干部称,由于东姚堂村民不遵守村规,经大多村民同意,不再承认东姚堂部分村民身份,因此才把土地分给西姚堂人。

  失地者:
秋种时责任田被抢

  “抢走我们的土地,还让我们咋吃饭呢。”16日上午,站在自己的责任田里,手拿别人播种的已经发芽的麦子,东姚堂自然村村民姚胜强一脸愁容。眼前这块1.9亩的土地,是七八年前姚堂行政村土地小调时划分给他家的,多年的小麦补贴发放记录及东姚堂村民都能证明这块地由他承包,而且承包期限未到达。可就在13日下午,他眼睁睁看着自家田地被西姚堂人抢种。
  姚胜强说,13日上午他才拾掇完这块土地,下午就有10多名西姚堂村民帮助一名自称新的土地承包人的西姚堂村民种麦子。见对方人多,姚胜强不敢吱声。他没想到,有类似遭遇的不止他一个。就在他的相邻地块,同样上演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
  13日中午,东姚堂自然村村民朱俊梅家1.5亩地玉米秸秆被西姚堂村民抢先粉碎还田。当朱俊梅上前阻挡时,抢种者告诉她,这块地已经由姚堂村村委收回,不再归属她种。13日的抢种风波发生后,朱俊梅和姚胜强得知,多名西姚堂村民向东姚堂村民宣布“接收”他们的部分土地,合计起来,被抢者有10户,被抢土地达20多亩。
抢种者:
村里分的地咱就种

  既然是东姚堂村民的土地,西姚堂村民为何抢种?16日上午,记者来到抢种姚胜强土地的西姚堂村民李桂荣家。李桂荣说,争议地块是姚堂村委分给她家的,分地之前,西姚堂村民都“按了手印”,表示同意分地,还进行抓阄,种地时,多名西姚堂村民还都帮助她。但对于仅依靠部分村民的决定便拥有该地块是否合法,李桂荣表示“不清楚”,“反正是村里分的,分给我,我就种”。
  记者随后联系了姚堂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姚明华。姚明华首先表明,东姚堂多户村民曾因几十年前被划归到另外行政村而失去当前土地。对此,记者提出,如果东姚堂部分村民没有承包权,为何在距今最近的土地大调整,即13年前的土地调整中把土地分给东姚堂村农户,而且规定土地承包期为30年?姚明华对该次土地大调整及东姚堂村民拥有承包权的合法性没有表示异议,但他接着提出,东姚堂村民不遵守村规,经村民表决同意,“东姚堂部分农户已不属于姚堂村人”。
村支书:
他们不再是村里人

  针对“不遵守村规”,姚明华解释称,“新农合费、水费等多项费用都不交到姚堂村,不服从管理。”但当记者追问东姚堂村民因此失地是否合法时,姚明华匆匆挂断电话,记者多次拨打都无法接通。
  姚胜强坚称自己本来就是姚堂村人,“大伙的户口本上白纸黑字写着‘姚堂村’,咋能经他们一决定,我就不再是村民了?”
  16日下午,记者离开东姚堂村后,村民反映,西姚堂村民再次到东姚堂村民田地粉碎秸秆,产生争执后报了警。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综合部主任吕善琦说,这意味着,村民自行决议其他村民的“村籍”是不合法的。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