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6日讯(记者 罗静 通讯员 崔亦芳) 11日,桓台的张先生到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发现了一张未取出的银行卡。16日,通过民警将银行卡物归原主。 11日下午5时许,家住桓台县云涛小区的张先生在银行自动提款机上办理业务时,发现有一张银行卡未取出,银行卡背面写有失主姓名“李某”的字样。 由于银行工作人员休息,张先生遂携带该银行卡到桓台少海派出所。户籍民警通过人口信息系统和警综平台,找到了失主李某。随后,在民警的陪同下,张先生与李某一起到银行自动提款机上查询,确认存款未减少,张先生这才放心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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