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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要上市?给地给钱减税 |
| 菏泽出台推进企业上市政策,政府将在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 |
- 2012年10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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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优先安排土地使用指标。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后,从下年度起的3年内,将企业比上年新增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同级财政奖给企业,作为企业发展基金,由同级财政储存,专项用于企业新上项目。 本报菏泽10月18日讯(记者 陈晨) 近日,菏泽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提出“十二五”末上市企业不低于15家的目标,将在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据了解,目前菏泽上市企业共6家,企业上市对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市场影响、股权增值等方面有促进作用,但从菏泽市目前情况来看,企业竞争力不强、生产设备落后、股权结构混乱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同时,促进企业上市的各项政策措施还不完善,上市工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这些问题极大地影响了菏泽市在新一轮发展中的比较优势和赶超动力。 为大力推进菏泽企业上市工作,菏泽市政府发布了一系列奖励政策,包括拟上市企业的资金支持、相关部门优先办理事项、税收优惠、激励机制等。 其中,拟上市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优先安排土地使用指标。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后,从下年度起的3年内,将企业比上年新增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同级财政奖给企业,作为企业发展基金,由同级财政储存,专项用于企业新上项目。 市政府设立企业上市专项资金,2013年暂定为100万元,今后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该资金主要用于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辅导、上市前的费用补助。同时,建立企业上市激励机制,视不同情况一次性奖励5万至50万元不等,5类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负担。 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有上市意向的企业可向市金融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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