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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以上医院要设公共卫生科 |
| 让群众少生病、晚生病、不生病,菏泽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 | |
- 2012年10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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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10月18日讯(记者 李德领) 18日上午,全市城乡卫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会议召开,会议要求,11月底菏泽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设置公共卫生科,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村卫生室设立公共卫生协调员。 公共卫生是以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为宗旨的社会公益事业,针对的是全体人群、重点人群以及疾病的有预防控制,落实“预防为主”,促进医防结合,让群众少生病、晚生病、不生病,保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和职能的发挥。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具体承担医院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工作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原则上每100张床位应配置1名专职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职责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传染病疫情管理、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登记报告、健康教育等。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承担本乡镇(街道)居民健康档案建设与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在机构设置上要下设6个工作室,即健康档案工作室、健康教育工作室、疾病控制工作室(含预防接种门诊)、妇幼保健工作室、慢病管理工作室、卫生监督工作室。 此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综合服务区房屋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设备和网络等基础设施要配套。 每个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设立1-2名公共卫生协理员,每名公共卫生协理员原则上承担2000-40000名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 所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按照标准设置不少于1个健康教育宣传栏,1年至少更新6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年向辖区居民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健康教育印刷资料,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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