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临淄19家酒店霸王条款被撤
消费者在以上餐饮企业可自带酒水就餐了文/本报记者张汝树片/通讯员王洪欣王继超
  • 2012年10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临淄区此前由行业协会19家理事单位推出的“霸王条款”目前已被撤销。
  本报10月18日讯 临淄19家餐饮单位自愿取消了禁带酒水规定。18日上午,记者在临淄工商分局“整治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点评会”上了解到了上述消息。
  18日上午,临淄工商分局召开了关于整治霸王条款的点评会议。会议上通报了今年临淄整治霸王条款的情况。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经过临淄工商部门协调,临淄区餐饮行业协会19家理事单位同意取消,“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进店”的规定。
  据了解,2011年10月,临淄区餐饮行业协会19家理事单位以店堂告示形式,联合推出“严禁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规定。这一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消费者纷纷向工商局打电话咨询或投诉,造成了消费者与餐饮业之间的矛盾。
  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和市区两级消保委数次组织餐饮行业协会、部分新闻媒体召开“临淄区餐饮行业协会座谈会”。临淄区餐饮行业最终决定各酒店根据自己情况取消“禁止顾客自带酒水”的规定。
  临淄区消保委负责人胡明锋介绍说,禁止自带酒水这一规定,存在很大争议,从相关法律上来讲,它的确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所以,消保委从法律角度和酒店的长远发展角度,对餐饮企业进行了劝导和协调,得到了餐饮协会理事单位的认可。
  据胡明锋说,如果在日常巡查中,再发现酒店有禁带酒水的规定,工商部门会坚决对其予以撤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