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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改造时被遗忘新物业接手不担责
这笔“开口费”该由谁来掏
  • 2012年10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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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买房时,缴纳的开口费的单据。 孙婷婷 摄
  本报10月22日讯(记者 孙婷婷) 马上就到供暖季了,去物业交取暖费时,却被告知没法缴纳,原因是暖气管道改造时,忘记给他家的暖气管道留开孔,这让凤凰雅苑小区的唐先生很郁闷。
  22日,凤凰雅苑小区门口,张贴着缴纳取暖费用的通知。通知注明,物业保证今冬供暖正常,缴费的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超过截止日期将不再办理。
  据唐先生介绍,他2008年在凤凰雅苑购买的门市房,购买之后就一直对外出租。“2008年到2010年期间,一直供暖气,也一直缴纳取暖费。”唐先生说,2010年后,门市房转租给目前做干洗店生意的孟女士,孟女士在2011年并不想开通暖气,也就没提缴纳取暖费的事情。“今年房客要求通暖气,我去物业缴费时,物业告诉我,我的房子当时没有留供暖通道,没办法供暖。”唐先生说,物业告诉他没办法供暖的原因是,2010年凤凰雅苑小区暖气管道改造时,忘记给唐先生家的暖气管道留下开孔。
  “这是我购买门市房之后,缴纳开口费的单据。”唐先生说,他先后联系了物业、管道施工队、供热公司以及公用事业局,但得到的答复都是“这事不归我们管”。据唐先生介绍,目前凤凰雅苑小区的彩虹物业公司刚刚接手,2010年暖气管道是之前的永军物业公司负责改造的。
  “我询问了施工队,要在主管道上凿一个孔,接通到门市房,大约需要1000元钱。”唐先生说,室内供暖管道并没有破坏,无法供暖是物业在改造期间造成的,费用应该由物业承担。彩虹物业办公室的张姓工作人员介绍,管道改造是永军物业接手管理期间出现的事情。“我只能负责帮忙联系施工队,具体花费还得个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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