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3日讯(通讯员 张秀芹 记者 赵树行) 近日两名流窜作案、专门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骗取老人钱财的贵州籍男子,被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2012年4月10日9时许,70岁的被害人马某从银行取款8000元准备到医院为其老伴交住院费,被事先在银行门口寻找目标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杨某盯上。二人尾随马某至人民医院门口路段,由杨某故意在前面掉下一钱包。张某上前捡到包后故意亮出钱包内厚厚的一沓百元大钞(实际只有一张真币),并叫马某一起与其去分钱。张某将马某骗至医院偏僻处,随后杨某追上质问张某与马某是否捡到钱包,张某先拿出自己的现金和存折给杨某看,并哄骗被害人马某也将身上现金拿出,然后采取调包的方式,将马某的现金8000元骗走。 2012年4月22日9时,73岁的被害人吴某从信用社取款出来后,被在银行口寻找诈骗目标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和杨某盯上,二人同样采取掉包诈骗的手段,骗走吴某现金6000元。2012年4月30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与杨某在医院门口继续行骗时被巡逻民警抓获。公安机关还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杨某还伙同他人在博兴、惠民、邹平诈骗三次,骗取17500元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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