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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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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0月24日讯(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田遵涛 张学美) 因为物品放置占用公用地方,两名合租房客争吵起来,并大打出手。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友好相处。 21日17时30分,任城区公安分局常青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市民井某称与别人发生纠纷,请民警处理。值班民警立即赶到井某的住处。屋里,东西乱七八糟,双方正在激烈争吵。原来,井某与马某合租一套房子,并且双方对该房子使用情况制定协议。21日下午,马某告诉井某,其家物品放置占用了阳台大部分面积,希望其能马上收拾起来。一言不合双方争执过程中马某将井某打伤。 案发后,鉴于双方系合租关系,为今后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民警对双方主持调解工作。后经民警大量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马某一次性赔偿井某医疗费用等费用共计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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