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8日讯(记者 徐艳) 27日上午9点30分,五莲县公安局举行集中退赃大会,将今年破获的各类刑事案件追回的赃款、赃物一并退还给了失主,为失主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现场一位领回大货车的失主,高兴地放起了烟花。 27日上午9点30分,五莲县公安局的“退赃大会”就在县城内的新玛特广场举行,失主在民警的引领下,依次来到主席台前,领回了被盗的钱物,失而复得的喜悦心情写在每一位受害群众的脸上。不少失主还给民警带来了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记者在现场看到,除了一些自行车、摩托车等常规的被盗物品外,现场停放的一些“大家伙”让围观市民感叹:“这些小偷真敢偷啊,连货车、汽车也偷。” 记者看到,在退赃现场共有4辆被盗货车和12辆轿车。 黑龙江的张先生就是其中一辆被盗货车的车主。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丢失的那辆半挂货车刚买了8个月,主要负责帮汽车4S店运新车。今年7月21日凌晨,张先生的半挂车停靠在五莲县城区路段时,由于司机大意忘了将钥匙拔下,犯罪嫌疑人将驾驶室的后车窗撬开后将货车偷走。 “货车刚买时花了50多万,算是我的全部家当了。货车被偷了我想死的心都有了!”张先生说。令张先生没想到的是,2个月后,民警给他打电话说偷车的嫌疑人抓到了,车也追回来了。 “我记当时得接完电话,好长时间脑子都是一片空白。”张先生说。 在退赃大会上,张先生手中接过货车钥匙后,高兴地在现场放起了烟花。 在退赃大会上,五莲县公安局局长张仲武说,这次举行的赃物集中返还活动,展示了五莲县公安局在打黑防盗抢取得的成果,也将更加有力地震慑犯罪。 “今年以来,我们局先后打掉盗抢犯罪团伙10余个,抓获团伙成员20余人,帮助群众追回财物300余万元。”张仲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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