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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停暖几天咋不给我退费 |
| 热力公司:应及时联系供热站,影响一天以上会退费 | |
- 2012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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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10月28日讯(记者 王世腾) 28日,圣地公寓的居民反映,去年因为检修供暖设备,家里暖气有一段时间效果不是很好,可今年缴费时热力公司没有扣除这部分费用。热力公司解释,供暖期出现供热效果不佳等情况时,居民要及时与换热站工作人员联系,双方对具体情况进行核实后,才会退相应的费用。 28日上午,家住圣地公寓的吴女士说,她清楚地记得去年12月份,因供热设备抢修,家中暖气突然停了一段时间。本以为热力公司会把这部分钱退回来,然而今年缴费时热力公司一点也没少收。小区居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记得热力公司承诺过,温度不达标或者停暖会退回部分采暖费。 泰山城区热力公司工作人员介绍,因供方原因造成供暖提前结束或者中断供热的,连续影响一天及以上的,按实际影响天数免收热费(按面积计算的)。如果用户家中出现供热效果不佳,要及时和换热站工作人员联系,工作人员会采取措施,如果确因供方原因出现停供等现象,热力公司会退给用户相应费用。此外,因供方原因造成双方认可的室内采暖温度月平均低于14℃的,供方按收费标准的70%收取当月热费 本报“巡城问暖”热线帮您问问供暖的事,如果有什么问题,请随时拨打本报热线6982110,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向供热企业和主管部门传达,帮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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