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曹县10月29日讯(记者 周千清 通讯员 翟金起) 52岁的刘某用机动三轮车拉着约6万头爆竹,从河南商丘返回山东单县,在经过105国道曹县青堌集镇一安保检查站时,被曹县民警发现。涉嫌非法运输,刘某被行政拘留10日。 10月28日18时许,单县莱河镇52岁的刘某沿着105国道,驾驶机动三轮车从河南省商丘市向山东单县行驶。行至105国道菏泽曹县青堌集镇一安保检查站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揭开刘某车上盖着的布,发现90件约6万头爆竹。 原来,刘某从商丘一地下商场买来爆竹,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运输。最终,刘某被行政拘留10日。 据介绍,长途运输时,烟花爆竹会成为“流动炸弹”,经过挤压、碰撞、摩擦,很可能引起爆炸。而这约6万头爆竹一旦爆炸,威力相当于半吨炸药,后果不堪设想。相关部门对运输烟花爆竹有严格规定,除了要有合法齐全的证件,对烟花爆竹的运输车辆、运输方式等也有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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