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0月30日讯(记者 陈晨) 30日,记者从菏泽市国税局获悉,10月23日下午,菏泽海普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办税人员来到牡丹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按时申报缴纳了菏泽市首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293510元。 今年上半年,国家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对生产销售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等5类产品的纳税人开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处理基金实行按季征收,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工作。 据了解,菏泽海普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目前菏泽市唯一基金缴纳义务人。10月是首个基金征收期,为顺利开展征收工作,国税局积极开展政策辅导、做好内部培训,牡丹区国税局根据市国税局调度要求,积极行动,确保菏泽市第一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成功缴纳。 据介绍,征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将用于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电器电子产品生产销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基金征收管理费用支出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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