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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标车限行范围明天起扩大 |
| 11月为过渡期,12月起违规罚款200元 | |
- 2012年10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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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30日讯(记者 吕璐) 11月起,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每日7时至20时市内四区及崂山区部分区域禁止黄标车通行,11月为过渡期,12月起违规一律罚款200元。 30日,市环保局网站贴出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市区分阶段扩大高污染黄标车限行范围的通告。第一阶段自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每日7时至20时,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行政区域以及崂山天水路以南、滨海大道—松岭路以西区域(包含边界道路、胶州湾隧道和胶州湾大桥),禁止所有低于国I(不含国I)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其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暂不列入限行对象。 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第一阶段限行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由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驶离限行区域。对违规驶入去年9月1日起已经实施限行的市南前海一线6.48平方公里区域的黄标车,仍按限行有关规定,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罚200元。过渡期后,自12月1日起,对违规驶入第一阶段限行区域的黄标车,依据规定罚款200元。 第二阶段自2013年11月1日起,每日7时至20时,在市内七区行政区域,即市南、四方、李沧、崂山、黄岛、城阳(含高新区),包括边界道路,禁止所有低于国I(不含国I)排放标准的高污染黄标车通行。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依据规定罚款200元。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扩大限行范围第二阶段不设过渡期,并且第二阶段被禁止的黄标车包括属于黄标车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据了解,截至目前,已发放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4400万元。今年8月1日至明年7月31日为目前正在实施的第二阶段,补助金额为第一阶段补助标准的80%,可获得600—14400元的补贴。补贴政策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具备条件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可申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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