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市民因难贷款,要求退首付遭遇烦心事儿 |
| 退房仨月多 房款没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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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0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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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图:殷召刚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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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份,薛城区周营镇李庄村村民殷召刚,通过当地一家中介购买了一套烟台的房子。之后殷召刚到烟台看房并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陆续向开发商支付了五万余元首付。但之后由于有不良信用记录难以贷款,殷召刚不打算买房子了并要求退钱,但是从七月份到现三个多月了,他交的钱仍没退到手。 交了首付后,被告知不能贷款 2011年10月初,殷召刚通过枣庄钢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位于薛城的一家分店,购买了位于烟台的一套近七十平方米的商品房。2011年10月2日,殷召刚到烟台龙口实地查看了房源之后,当即与开发商烟台海基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 “我们要求的付款方式是按揭付款,房子一共需交近34万。当时开发商说,交三万元钱后,就可以帮忙办理贷款事宜,我们在去年十月底就交上了。”30日上午,殷召刚的妻子邵艳秋向记者出示了当时签订的认购书。认购书中规定,在签订认购书时,乙方殷召刚需交付1000元钱定金,并在定金交付7日内交付两万九千余元,其余的欠款将实行银行按揭贷款。 邵艳秋介绍,从2011年10月份到2012年1月期间,她一共向开发商支付了近五万元。“我最后一次在建设银行给开发商汇款是在今年1月4号。”眼看要付完首付时,但没想到事情却发生了变化。 “今年四月底,钢运房产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给我们打来电话,说我的贷款记录里有不良信用记录,已经贷不出款来了。”邵艳秋说,这时候她才想起来,多年之前,她丈夫殷召刚就已经用自己的资料替邵艳秋的亲戚贷过一次款。贷款办不下来了,殷召刚一家买房的事儿也就陷入了困境。邵艳秋认为,开放商方面也存有一定的责任,“几个月了,我们现在已经向开发商交了几万元了,他们才告诉我贷款下不来了。” 七月已办退房手续,退款至今没到手 “当时的商品房认购合同上表明,开发商如果在30天内没有办下贷款的话,必须在90天之内告诉我们。”邵艳秋认为,他们在2011年10月份确定买房,但是一直到2012年的4月底才知道不能贷款,这属于开发商的责任。“要是知道不能贷款,我们也不会多次交钱了。” 如果没有贷款,几十万元的费用对于普通的建筑工人殷召刚来说,确实是笔不小的数目。摆在殷召刚面前的有两个选择,要么筹钱买房,要么退房。“4月中旬的时候,我身体不适,需要做手术,这个时候正着急用钱,考虑再三我们决定不买房了。”邵艳秋说。 2012年7月,殷召刚和邵艳秋到烟台龙口海基置业有限公司办理了退房手续。“当时开发商说,办理完手续后,一周左右的时间就能拿到退款。”从烟台回来之后,邵艳秋曾经找过钢运薛城店以及钢运公司的一些负责人协商退款的事。“钢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虽然办理了退房手续,但是还需要办理签字手续,房款在一个月内能拿到。” 邵艳秋表示,从7月份办理的退房手续,到现在三个多月过去了,他们却一直没有拿到退款,虽然经常和房产经纪公司协调,但是退款一直没有下来。
中介称,开发商正在走退款程序 位于枣庄市解放路的钢运房产的一名负责人万经理向记者介绍说,殷召刚的购房款不会不退,现在在走程序,等审批完之后才能下来。“我们公司只是负责房屋售前售后的一些服务,主要是向购房者透露房屋出售的信息。” 万姓工作人员介绍说,手续审批需要逐级上报,具体什么时候审批下来暂时不能确定。同时,这名工作人员说,在开发商给办理贷款手续的时候,银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银行要对上报贷款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包括贷款人的收支情况等,因此出现了耽搁。” “首先这个事情违约在于他们,在银行审批的时候发现他们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出现了不良记录,这样的话他们会承担一部分违约金。”工作人员说,殷召刚买房的一系列手续,包括收据和缴款等都是直接和开发商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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