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海艇 刘国兴 孙菁 □记者 于飞 报道
本报10月31日讯 因酒驾被暂扣了驾驶证,三个月后他又酒后开车上路。10月25日,招远市的驾驶员李某,因三个月内两次酒驾,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25日12时15分,招远交警大队民警在文体路招金路口设卡检查车辆时,看到一辆二轮摩托车自西向东行驶,行至路口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李某称没带驾驶证。此时,民警发现驾驶员口中有酒气,于是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之后,民警通过网上查询得知,李某的驾驶证在2012年7月1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暂扣,李某的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被问到为何要喝酒时,李某说,自己在工地上干活很累,喝酒能解解乏,而中午时间短,来不及消酒就得上路。一脸无奈的李某似乎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按照规定,李某将受到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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