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口解乏酒 换来10天拘留
这名酒驾司机还将受到罚款1000元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 2012年11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通讯员 王海艇 刘国兴 孙菁  
□记者 于飞 报道  


  本报10月31日讯 因酒驾被暂扣了驾驶证,三个月后他又酒后开车上路。10月25日,招远市的驾驶员李某,因三个月内两次酒驾,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25日12时15分,招远交警大队民警在文体路招金路口设卡检查车辆时,看到一辆二轮摩托车自西向东行驶,行至路口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李某称没带驾驶证。此时,民警发现驾驶员口中有酒气,于是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验,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之后,民警通过网上查询得知,李某的驾驶证在2012年7月1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暂扣,李某的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被问到为何要喝酒时,李某说,自己在工地上干活很累,喝酒能解解乏,而中午时间短,来不及消酒就得上路。一脸无奈的李某似乎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按照规定,李某将受到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