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无路障,坑车伤人“躲猫猫”》追踪报道>> |
| 施工方已现身赔多少还未定 |
| |
- 2012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张頔) 本报10月27日C01版刊发《施工无路障,坑车伤人“躲猫猫”》一文,记者11月1日了解到,文中提到的施工方已经主动联系了车主,但针对赔偿事宜双方还要进一步协商。 10月21日晚,市民张先生开车行驶至天桥区制锦市街和周公祠街的交叉口时,车辆栽进了路中间的施工沟里,虽然人没有受伤,但车辆受损严重,修车花了上万元。记者随后了解到,该处施工由济南市排水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但直到10月27日稿件见报时,张先生一直没找到具体的施工负责人。 “昨天施工方给我打电话了,却没怎么提赔偿的事。”11月1日,张先生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他准备找施工方要个说法并提出赔偿。他在施工现场没有找到负责人,随后拨打了市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直到10月31日才有了回音。 张先生介绍,主动联系他的施工方在电话中提出,为何事发当晚张先生没有找他们,而是之后两天才提出赔偿要求,这样不太好认定事故责任以及造成的损失等细节。张先生则认为,事发时有交警在场,并开具了相关证明。而且当时已经是晚上7点多了,现场并没有施工负责人。 1日,记者联系了济南市排水管理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证实施工方正与车主进行交涉。“我们之前还没遇到过因施工造成的人身或财物损失。”该工作人员说,对于车主提出的赔偿金额,施工方目前并不认可。他们会积极进行协调,希望能促成此事圆满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