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焦健 通讯员 由昊伟) 年末临近,张店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发出提醒,全区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要及时缴纳本年度的社会保险费。 据介绍,已办理代缴代扣手续的市民,请务必于11月30日前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额款项,因未按规定时间存款或存款数额不足的将不予代扣,由此造成当年的社会保险费中断的,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跨年度将不能补缴。 同时,现张店区已经全面推广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业务,新参保的灵活就业(本年度不领失业金的)、续保缴费人员,可持相关证件或相关资料到就近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基本信息查询、修改等业务。
张店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及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公地点和咨询电话: 名称 地点 电话 张店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 美食街135号 2186969 2160358 科苑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明清街与莲池中心路交汇处西北角 3119657 杏园街道洪沟路33号 2115136 杏园街道湖光路5号 2272597 和平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商场西街西新村北门 2836625 车站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商场西街西新村北门 2880591 体育场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张店东三路32号(潘南路与东三路交汇处) 3127058 公园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共青团西路北六巷西一街 2150195 马尚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张店区联通路198号 2800012 沣水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沣水镇汇丰路1号 2082896 房镇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房镇镇政府院内 3882703 中埠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中埠镇铁山路37号 3081376 南定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南定镇政府大门东 2973342 傅家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傅家镇政府院内 290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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