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夏庆田) 刷卡消费手续费居然消费者自己承担?经过调解,销售商如数赔偿,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10月26日,市民黄先生在沂源县县城一家手机超市刷卡1600元购买了一款诺基亚手机,在黄先生刷完卡后,销售人员才告知他,刷卡消费还必须缴纳刷卡金额2%的手续费。黄先生觉得销售人员没事先告知,坚持不交;商家则坚持不交刷卡手续费就拿不走手机,为此黄先生向沂源县消保委投诉,要求退回货款。 消保委工作人员经查,黄先生投诉情况属实。据了解,该手机超市的POS机并不是销售商的,每刷卡一次,销售商需要向该POS机机主缴纳2%的手续费,销售商竟将该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知情权,销售商明知刷卡需要交手续费,但事前并未告知消费者并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涉嫌欺诈,因此,该笔交易产生的费用应该由销售商全部承担。经过调解,销售商将购机款如数退还给消费者,并向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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