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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将评“泉城的士”连续两年获评奖四千元
  • 2012年1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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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马云云) 将来,市民在街头将能遇到“泉城的士”。近日,济南市出台出租车行业品牌车队创建管理办法(试行),获评市级品牌车队车辆将统一命名为“泉城的士”,装置统一标识的智能顶灯。  
  首批市级品牌车队车辆数为150辆,市级品牌车队车辆统一以“泉城的士”命名,装置统一标识的智能顶灯。“泉城的士”应配备二名驾驶员,在有效期内不更换车辆和驾驶员,确需变动的,所属企业应及时报客管中心备案,该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一年。连续两年获得该称号的,客管中心每年给予驾驶员4000元现金奖励,并优先申报省品牌车队。
  出现服务水平下降、严重违法违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形的,撤销“泉城的士”及企业品牌车队成员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行业品牌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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