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郭光普 通讯员 吉峰 魏健) 家里用了三年燃气,计量表却因为故障没走字儿。近日,庆云的刘先生便遇到这么一件蹊跷事儿。 据了解,刘先生在2008年11月份成为该县燃气公司的用户,燃气公司为其安装了燃气计量表。之后,刘先生陆续到该燃气公司购买天然气,总共买了675立方。今年2月份,工作人员在燃气检查时发现,刘先生家的燃气计量表根本没走字,工作人员又重新为刘先生更换了燃气计量表。 对于这三年的燃气使用量,燃气公司称,要参照刘先生几户邻居家的同时段天然气用量进行折中核算,要求刘先生补齐欠缴的天然气费用。 “燃气计量表是燃气公司提供并安装的,计量表因故障不计数属于燃气公司日常管理不及时、不到位,责任并不在我。”刘先生认为,自己燃气计量表不是人为故意损坏的,自己并不知情,期间还一直在购买天然气,燃气公司单方面停供天然气已经有错在先,让自己毫无依据地补缴欠款也没道理。 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重新在某燃气公司开户并交款购气,燃气公司正常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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