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事一>>本报记者帮办,惠民民政局相助 |
郭建设要回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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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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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8日讯(记者 王泽云) 本报11月8日C03版以《流浪两年多,一心想回家》为题报道了河南男子郭建设流浪两年到了惠民一事。9日,本报记者将和惠民县民政局一起送郭建设回家。 8日,惠民县民政局将郭建设安置在当地的一家诊所,并给他送去了一些衣物,穿上新鞋子后,郭建设还不舍得把穿破的旧鞋扔掉,一直抱在怀里。到诊所后,郭建设不好意思把自己从垃圾堆里拣的东西拿进去,而是放在了门口,当示意他可以拿进去时他才拿进去。 惠民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郭建设所提供的地址确实存在,村大队书记名字也没错,但是村大队的电话号码是空号,但是他们已经和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北镇乡的民政所所长取得了联系。经过辗转查证,确认李庄村确实有郭建设这个人,已经离开村庄2年多。郭建设具体的家乡地址是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北镇乡李庄村刘庄大队。 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郭建设所在村的李主任,李主任告诉记者,郭建设精神确实有点问题,他很小的时候就没了父亲,母亲在他10岁左右的时候改嫁,至今也没有回来看过他。家里本来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但是哥哥在前几年不幸去世了,弟弟常年在外地打工,不怎么回家。郭建设在村里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亲人了。 记者临走时嘱咐郭建设不要再乱跑了,他很认真地点头答应。9日早6点,本报记者将和惠民县民政局一起将郭建设送回商丘老家。 喜事二 >> 蔺小华有低保了 滨城区民政局承诺12月份给他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报11月8日讯(记者 刘涛 见习记者 牟冲) 本报11月8日C05版以《只要我没倒下,他就有希望》为题,对滨城区市东街道办事处南蔺居委会79岁村民邢淑芳照顾残疾儿子55年的事迹进行了报道。8日上午,滨城区民政局告诉记者,经过核实家庭情况,承诺12月份为邢淑芳的儿子蔺小华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8日上午,记者将邢淑芳及其儿子蔺小华的情况反映到滨城区民政局,滨城区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科卜主任回应:将于9日到邢淑芳家核实情况,如果满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金。随后,卜主任向记者出示了2012年5月滨城区下发的关于《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条件标准的通知》,上面写着:“滨城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由原来的平均每人每年1500元统一提高到平均每人每年23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54元。” 下午3点,邢淑芳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滨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已来家核实情况,并承诺12月份为其儿子蔺小华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我儿子以后的生活终于有保障了。”邢淑芳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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