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计量试点改成按面积收费,业主不知情,以为不打开阀门就不用交钱 |
| 未报停,没用暖也得缴四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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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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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大城市花园小区安装的热计量表。
本报记者 王光营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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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光营 王光照 赵丽 见习记者 陈熹 9日,家住正大城市花园一期的王女士向本报反映,该小区去年取消热计量试点改为按面积收费,她未收到通知没有报停,空置一年的房子不仅要补交上一个供暖季3000多元的采暖费,还产生了约1400元的滞纳金。 市民反映: 没用暖却要缴4000多暖气费和滞纳金 9日,家住正大城市花园一期的王女士告诉记者,该小区2010年成为热计量试点小区,她当年缴了3000多元供暖费,此后房子一直空置。为了查看家中供暖效果,前年使用了3天供暖,之后就关闭了供暖阀门。 今年8月,王女士搬进了正大城市花园。然而,一个多星期前,王女士到服务大厅缴纳今冬采暖费时被告知,除了要交2011—2012供暖季的3000多元采暖费外,还得补交滞纳金。 收费大厅工作人员表示,在扣除了王女士2010年缴费剩余的2000多元后,上一个采暖季还欠费1000多元。另外,还有约1400元的滞纳金要缴纳。王女士一下就蒙了,“咋不仅没剩钱,还欠了2000多元?尤其是还产生了滞纳金。” “不是说要按流量计费吗,从前年开始,家中的热计量表就一直没走字啊。”王女士说。记者来到王女士家,她家的热计量表显示,流量只有0.31立方米。 “去年没接到通知,以为还是热计量收费呢,房子一直空着,暖气根本没开过,这钱交得挺冤枉。”王女士说,今年春节前后,为了查看家中暖气设施是否漏水,来看过两次,暖气片冰凉,门外的热计量表还是前年停止的数字,说明家里确实没用暖。
换热站: 态度很积极却无能为力 为了弄清事情的原委,王女士先后去小区换热站、浆水泉热源厂和济南热力公司了解情况,才知道原来小区2011年起就不再是热计量试点,改为按供暖面积收费。因为王女士没有按规定时间报停,按热力公司规定,需要补交去年采暖费和相应滞纳金。 “供热部门工作人员说取消热计量已经通知了,但我并不知情。”王女士说,小区换热站工作人员表示,小区于2010年“汽改水”改造,之后又将供热事宜移交给了济南热力。但换热站没有小区业主的资料,无法一一通知。 根据规定,如果室温不达标的,按不达标天数总热费的50%退费;室温在14℃以下的,按不达标天数总热费的100%退费。王女士认为,自家的暖气根本没开,室温肯定不达标,至少应退一半的采暖费。“热计量表数据摆在那儿,这个咱不可能作假呀。” 换热站工作人员表示,他理解王女士的遭遇,但热计量表不能作为依据。因为热计量仍在试点,存在部分计量表不准的问题,数据可能不可靠。另外,小区住户的热表只在2010年试点时由浆水泉热源厂派专门抄表人员记录过,他们无权抄表,王女士家的热表数据无法作为退费依据。 “我家确实没供暖,供热部门收了钱,肯定会结余出来这部分消耗,却根据所谓条条框框收取全额供暖费,不合情理。”王女士说。对此,小区换热站的工作人员态度积极,却表示作为基层服务单位,对王女士退费的要求无能为力。 热力公司: 目前只能按供暖规定处理 王女士说,为了讨个说法,她找到了济南热力公司。一位负责人听说了王女士的情况后,认可了王女士并非恶意欠费的事实,同意退回滞纳金,但3000多元的采暖费还得正常缴纳。 对此,记者咨询了济南热力公司客服人员。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热计量表试点期间,用户需要先交纳40%的费用,然后再根据热计量表显示的用热量缴纳供暖费。正大城市花园2010年试点,但随后就取消了试点,恢复了按面积供暖收费的方式。 那么,取消热计量表试点为什么没有通知呢?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在热计量试点期间,市民手中还有供暖缴费卡,如果没有通知继续试点,就意味着按热计量收费结束,恢复按照面积收费,各项规定在每个供暖季前都对市民进行了告知。 王女士认为,由于自己没有接到停止热计量试点的通知,这才导致自己没有及时报停。另外,在自己欠费的采暖季中,家中的暖气阀门并未打开,热计量表也未产生任何流量。 虽经多次要求,但济南热力并不同意派工作人员上门查看热表。对此,济南热力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只能如此办理,但可以将王女士的情况反映到公司,经相关领导研究后再决定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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