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王明婧 李明华) “我们已经交过基础设施配套费,怎么还交暖气开口费?”11日,解放南大道高档住宅小区居民张先生给本报打来热线。 据了解,10月下旬,解放南大道高档住宅小区物业贴出通知称,不交暖气开口费就不收取暖费。“我们买房的时候,已经交了200元/平方米的配套费,承诺水电暖齐全,现在又让我们交钱。”张先生说,他2003年住进该小区时,是锅炉供暖,2010年要接入德州市热力公司的集中供暖管网,物业让每户居民交30元/平方米的暖气开口费。 该小区物业一史姓工作人员表示,居民买房时确实交过配套费,当时也保证了水电暖齐全,实行集中供暖是政策要求,物业不承担居民的暖气改造费。目前没交开口费的只有5—9号楼,其他楼层都已交钱改造完了。 德州市公用事业局给居民的回复中说,在2003年购房时,业主“将包括明确载明取暖到楼到户的200元/平方米的配套设施费交给了小区开发商。而该小区在2009年接入集中供热时,开发商并未按照规定交齐该小区5-10号楼的供热基础设施配套相关费用。因此,请小区业主督促开发商尽快将相关费用交到热力公司,以免影响正常供暖。” “从情理上讲,购房协议上保证水电暖齐全,开发商又没交这部分钱,应该把相关钱款补齐。”公用事业局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说,居民和开发商可以协调解决。 记者尝试拨打德州信誉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电话,一工作人员说他不了解相关情况,随后便挂了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