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13日讯(记者 庄子帆) 13日,记者从济宁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卫生监督所对直管的20余家就餐场所,包括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存在公共场所禁烟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据了解,营业面积不小于100平米的就餐场所纳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范围。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在对直管的20余家就餐场所、咖啡馆、酒吧、茶座监督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单位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禁烟管理不到位:放置了烟灰缸,未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未按照要求对空调定期清洗、消毒及检测。 卫生监督人员对这二十家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还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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