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单位:济宁市地税局 |
商场抽奖获奖也要缴个税 |
全额适用20%的税率,税款由商场代扣代缴 | |
- 2012年1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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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宁11月13日讯(记者 马辉) “在一些抽奖活动中,随机抽取的奖品需要由获得者缴纳个税。”13日,济宁市地税局局长姜亚南在做客《政风行风》时说,税率适用20%的税率,税款由商场代扣代缴。 姜亚南介绍,国家税务总局曾专门下发了相关通知,规定了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有三种情况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包括: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赠话费赠手机等;企业堆积类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按照这些规定,消费者在商场进行消费,并依据消费参加促销活动,这时不管得到什么赠品、赠券等,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姜亚南表示。 姜亚南告诉记者,如果商场的促销活动是对消费者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的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要按“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商场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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