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1月14日讯(记者 崔如坤) 13日,菏泽盛世豪庭小区部分业主向本报反映,住户不交来年物业费,物业就拒绝供暖。对此,小区物业称,并没有强制捆绑缴费,也不存在不交物业费拒供暖的做法。 居民:交了暖气费却不给供暖 13日,菏泽城盛世豪庭小区业主杨先生拨打本报供暖热线反映,今年10月份,他缴纳了暖气费,然而到了供暖期,小区物业却拒绝为其供暖,因为他没有交2012年的物业费。“怎能将暖气费与物业费捆绑到一块,今年的物业费还没到期呢。”杨先生说,缴纳暖气费时,物业就要求业主同时把物业费交上,而今年的物业费到12月20日才到期。 14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人民路路东的盛世豪庭小区。小区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缴纳采暖费时,物业确实也要求将物业费交上,“俺是10月份一块交上的。”王女士说,她是小区一期入住的业主,缴纳的物业费确实也到期了,也就把来年的物业费也交了。 该小区7号楼杨先生说,虽然物业费没到期,但为了尽早用上暖,他最终没有拗过物业,在13日下午交上了物业费,当晚物业便给通了暖气。 物业:只是建议同时缴纳 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人员称,他们并没有强制业主缴纳暖气费时必须交物业费,也否认了对交暖气费而未交物业费业主拒绝供暖的行为。一位王姓物业人员解释,一期、二期入住业主物业费均已经超过期限,“当初交房时,赠送了两个月的服务,二期入住业主应是10月20日到期”。他说,只是建议业主交暖气费同时交上物业费,“只要交了暖气费就供暖,有些业主反映未供暖,应该是因为刚供暖家里还不热”。 菏泽市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在收取暖气费的同时,收取物业费也许是出于降低服务成本的考虑,毕竟物业费也到期了,一块交上业主也少了麻烦。不过,物业方面不能强制,更不能采取不交物业费就拒绝供暖的做法。他认为,物业服务人员只要向业主做好解释,业主也会理解的,只要双方沟通好,也就不存在这种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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