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罗静 通讯员 孙志敏) 18日,我省第二期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骨干培训班在淄博举行开班仪式,淄博56家企业的59名人员参加了培训。 目前,一些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质量意识不强,对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不知晓、不熟悉、不遵行,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缺少产品质量安全把关者,导致企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为此,我省在全省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活动。据介绍,首席质量官是对企业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的质量主管人员,一般应设在企业决策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任命。 首席质量官主持本企业内质量考核,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的权利。当然,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首席质量官也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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