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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石油明年起均征消费税
调和油成本上升两桶油垄断地位加强
  • 2012年1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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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20日讯(记者 刘红杰) 一些石油炼化企业将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油品变换名称,通过化工产品的名义对外销售以此避税,这样的路径以后行不通了!近日,国税总局再出新政:自2013年1月1日开始,“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分析人士认为,此举会使两大集团垄断地位更牢固,而调和油市场和山东地炼等民营企业受影响较大,或带来市场大翻牌。
  卓创资讯分析师罗琳介绍说,此前,纳入国税局征税范围的液体产品有汽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溶剂油和润滑油。而调整后,将MTBE、芳烃、混芳等用于调和油和化工原料的产品亦纳入征收范围。“以前有部分油品生产企业在汽油销售时开具MTBE的发票避税,新政出台后将有力地打击此类避税行为。”
  卓创资讯分析师陈晴表示,预计新政将对调和油市场乃至山东地炼等民营企业影响较大,或将引起市场的大翻牌。“对于调和油市场而言,意味着所有的原料即将征收消费税,调和油成本将暴增而利润必然大跌,预计调和油市场会有相当规模的萎缩。”
  对于地方炼厂而言,这显然不是好消息。陈晴说,调和油市场萎缩后,“正规军”的成品油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必然大增,两大集团在成品油供应上的“垄断”地位将更加牢固。
  金银岛成品油市场分析师靳婷解释说,以生产MTBE的企业为例,中石化、中石油旗下厂家产品多以自用为主、甚少外出,征收对此影响有限;而地方炼厂、民营企业产品多纯度偏低,适宜用于调和汽油,化工用途所占比例甚低,因此他们成为新政执行的最大承受者。
  目前,国内市场流通比较广泛的液体油品资源多为地方企业的产品,这些资源的用途85%以上基本用作调和油。陈晴说,在成本优势减少的情况下,调和油商或逐步转向国标原料采购为主,这对调和油品质量的升级将提供强硬的助推力。而对于地方炼厂而言,所售产品加上消费税后,价格优势减少,炼厂也必然调整炼油结构,或是压缩低利润的副产品产出,或是增加深加工产品来消耗滞销的产品。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油品出厂价的提升,意味着自己在油价上的支出又要上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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