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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一公园施工出现意外
伐树时不慎砸伤过路市民
文/图本报记者
  • 2012年11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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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边堆放着施工材料,还有市民频繁经过。
  被砸伤的刘存兰至今仍需家人照顾。
  梁山县人民医院外科病房内,刘存兰躺在床上,心里分外憋屈。11月7日上午,她推着自行车在梁山县凤园路上正走着,前方有工人正在伐树,由于没看到警示标志,也没有防护措施,刘存兰认为没什么大事,就继续往前走,谁知道突然被倒下来的柳树砸伤,现在已经在病床上躺了十多天,受的伤仍未痊愈。
大街上正走路,突然被柳树砸伤
  20日,记者在医院看到刘存兰时,她正躺在病床上输液,生活还需要亲属照顾。回忆起事故发生时的情景,她仍心有余悸。
  “7日上午10点左右,我推着自行车在凤园路上从北向南走,突然一棵柳树歪倒下来,砸到了我的腰,当时就感觉天昏地暗,腰像断了似地疼还发麻,一下就趴在了地上。”刘存兰告诉记者,当时旁边距离自己六七米远处有人正在伐树,那棵树的直径大约有五六十厘米,路边没有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她当时认为没什么大问题,就推着自行车走过去了,没想到正在砍伐的柳树倒了下来,砸在了自己身上。
  事故发生后,热心的群众拨打120和110报警求助,不到五分钟,急救车就把刘存兰送到了梁山县中医院,后来又转到了梁山县人民医院医治。住院十多天了,刘存兰仍不能下床,腰部和腿部疼得厉害。“刘存兰胸椎T11骨折,病情相对稳定,至少要在床上躺三个月。”刘存兰的主治医生庞元新说,目前来看,刘存兰还需要一段时间的住院治疗。
  “住院当天施工方给我们付了五千元押金,我们多次找过施工单位,17日又给了六千元,包括五千元的医疗费和一千元的生活费。”刘存兰的儿媳张灿说,目前刘存兰住院已经花掉了近万元,后续治疗费用仍没有着落,希望责任单位可以出面协调解决,但相关的单位领导电话一直打不通。
  20日下午,记者来到梁山县建设局,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电话无人接听,一位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向领导汇报此事,希望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商量解决。“我们也想积极解决这个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事件发生后,施工人员也立刻打了120并把病人送到医院。”凤凰山公园施工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伤者住院的花费施工单位会负责解决,至于赔偿问题也会积极协调,给伤者合理、适当的赔偿。

附近还有小学,该设防护围栏
  20日上午11点,记者来到了凤凰山公园施工现场,在一个工程项目简介中看到,凤凰山公园是2012年度城市建设重点工程,由山东东华园林有限公司承建,设计总面积约36429平方米,项目投资810万元。该项目8月份开工,10月份完成土方工程,年底完成。
  在凤园路西侧的施工现场,八九个工人正在铺设方砖,石子、泥沙、一米多高的花砖等材料堆在路边,周围没有明显的防护措施,还有两三位老年人在施工现场放风筝。此外,凤园路东侧就是梁山县第二实验小学,放学时,众多学生就从石砖旁边打打闹闹地走过。在现场,记者并没有看到任何防护措施,只是堆叠在一起的方砖上用A4纸贴了一张“落砖危险,严禁靠近”的警示语。“这张警示语贴了四五天的时间了,但是不管用,好多人都看不见。”正在接孩子放学的一位家长说,这么大的工程施工,尤其还在学校附近,就应该安上围墙,做好防护措施,保证路人和学生的安全。
  根据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的规定,建设施工现场新建围挡墙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彩色喷塑压型钢板。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原来有防护栏,现在正在铺设路沿旁的方砖,就把防护栏撤掉了,今后会加强防护措施。”对于公园施工的安全问题,施工单位的一位相关负责人解释,将会尽快地用防护墙把施工现场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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