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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公签订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 2012年11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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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女士咨询:
  我是私企业主,和现在的老公是二婚,鉴于和前夫的教训,再婚时我很犹豫,现在的老公看出了我的顾虑,婚前承诺结婚后和我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以解除我的后顾之忧。婚后不久,老公就主动和我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当时我非常感动,为此,我主动让他参与企业的管理,财政大权也交给了他。可没过多久,现在的老公在外面养二奶的消息就传到了我耳朵里。现在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离婚,我和老公签订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还有就是协议中约定,财产全归我,老公净身出户的内容,会不会因显失公平而无效?

律师观点:
  你签订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有效。
  因为此协议是你和你老公在婚姻存续期间自愿对自己的财产作出的处分行为,不存在着欺诈、胁迫的情形,系你们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但是此协议如果在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下,夫妻一方请求按照协议约定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若一旦夫妻双方解除夫妻关系,一方主张按照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公平”的问题。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一方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的,法院原则上不予支持。
  律师提示:再婚夫妻又俗称半路夫妻,他们双方都曾经在感情和婚姻上或多或少的受过伤害,为免除后顾之忧,也为保持婚姻的稳定,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失为明智之举。

解答人:王崇利(高级律师)
信箱:wdali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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