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俏江南老板张兰应该有“走”的自由
  • 2012年1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只要不违反中国的法律,只要不违反居住和移民国家的法律,任何中国人都有权选择其未来居住和生活的国家。这种自由,是中国改革开放30余年后,中国人所挣得的扩大了的自由的一部分。这个自由弥足珍贵,值得珍惜。
  许多人不是用法律的条款、原则和精神来衡量人的行为,而是往往用一些模糊的政治概念、说教和教条来评价人,并常常以似是而非的“政治正确”原则来约束和限制人们应有的合法自由。
  在张兰移民“走人”的问题上,对其行为的评价,就在于其移民是否合法。只要合法,那些“爱国”、“不爱国”的标签,还是收起来为好。
  当然,一些人之所以在张兰移民出走的时候想起了“爱国”这回事,也许是由于她在某电视节目中曾“大骂移民海外的人不爱国,如今这位‘爱国人士’却神不知鬼不觉地加入了外国国籍”。
  可见,人们对张兰移民出走举动的不屑,正是由于她自己曾随意拿着“爱国”的标签到处乱粘。(摘自光明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