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普遍认为,首先,该发卡公司在上述三大行业向持卡人加收5%手续费,系单方面临时规定,仅在自家网站上挂出个通知之后就说收就收,太过霸道。其次,即使是单方面临时加收5%,也应该只适用于5月20日(公布日)之后办理的新卡,不应该对之前发放的老卡也加收费用。第三,5%手续费是谁定的?根据是什么?为什么比普通的银行卡手续费高出许多?第四,为什么同样是在加油站行业使用,收取的手续费却不一样?另外,还有消费者发现,山东一卡通方面还规定:通用卡、晶灵卡卡内金额可退,100元(含)以上收取10%手续费;商务卡卡内金额不可退,押金条丢失不补。10%的退款手续费又是谁定的,如此高的费用是否合理?消费者普遍认为,5%的刷卡手续费和10%的退款手续费太高了,相当于不少行业的纯利润。 27日下午,记者为此专门致电山东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一位负责此事的刘女士表示,山东一卡通的手续费多少是根据与签约使用商家的谈判条件确定的。前些年一般是1%、2%,目前使用面已很广泛,超市等一般是1%,大部分合作单位按3%-5%收取。 本报记者 李岩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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