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东昌府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16件,结案1754件,实际执行率为81%。执行局每月组织召开执行例会,通报执行绩效和结案数量,敦促执行进度;组织干警互相阅卷,通过经验共享、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执行人员工作水平。 强调7日内送达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外出调查无论是否找到人或财产必有记录;结案报告详细写明执行经过、附装证物袋;除划拨5万元以内存款及双方和解可使用简易程序裁定外,其他一律适用合议制。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实行立案编号,由裁判组合议后15日内答复。 要求执行干警,案件一旦确定承办人,以早出晚归找人找财产为突破口提高执行效率;做到当天结案、当即整理、当月交卷。 (毛英民 隋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