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焦健) 27日,记者了解到,淄博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将于元旦前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手中。 据悉,市人社局、财政局近日下发了《关于提高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和调整市以上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淄博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该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2013年元旦前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手中。调整后,每人每年至少可以领取基础养老保险金720元,全市将有52万名城乡居民从中受益。 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是一项重大惠民政策,是建设幸福和谐淄博的重要举措。这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志着我市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又迈上了新台阶。 此外,为方便参保人缴纳保费及领取养老金,淄博市人社局将加大社保卡的发放力度,新农保参保居民可持社保卡办理社保缴费、领取养老金、办理银行转账结算、提取现金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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