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1月28日讯(记者 梁敏) 11月,泰安市国土资源局连续发布4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其中3宗土地面积超过100亩。值得一提的是,这次集中出让的7宗土地中,6宗为商业或商服用地,只有一宗为居住用地。 在11月1日、2日、9日和10日先后发布的4个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中,一共公布了7宗土地的信息。其中2012-21号土地位于创业大街以西,北至西南村土地,南至、东至泰安中富兴泰置业有限公司土地,西至河东村土地。40年产权的商业设施用地,占地194.376亩,起始价39万元/亩。 2012-24号土地的A地块位于环山路南侧,北至环山路绿化带,南至黄前干渠,西至畜牧局宿舍,东至岱道庵村土地。B地块位于岱道庵路以西,北至、西至黄前干渠,南至大安建业、岱道庵村土地,东至岱道庵村土地。两块土地总面积145亩左右,起始价358万元/亩,要求容积率不大于1.1。 2012-25号土地位于徐家楼办事处,北至泰玻大街,南至小白玉村土地,西至奥老冯路,东至龙潭路。商业用地,规划用地面积129.2625亩,容积率不大于1.7,起始价65万元/亩。 据了解,11月5日,国土资源部发文称,正督促地方政府加快房地产供地,同时也在积极酝酿新的政策,对年底不能完成供地计划的地方政府将进行惩处。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也强调,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增加用地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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