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赵燕 陶然) 一辆轿车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交警处理结果为两车互修。因为担心对方不出一万多元的修理费,轿车车主竟抢走对方车钥匙将车强行开走扣留,称给钱了才还车,近日被法院判决返还车辆。 今年1月16日下午,章丘市民王某驾驶着从朋友倪某处借来的小型客车,在历城区郭店办事处西路口与私家车主刘明(化名)驾驶的轿车相撞,两车均造成损坏。经交警现场处理,认定双方都有责任,两车互修。1月17日中午,倪某丈夫郑某开着客车到保险公司定损时,刘明忽然出现,抢走车钥匙将客车强行开走,同时拿走倪某的保险单、身份证、客车行驶证和王某的驾驶证,称对方支付了修车费才能返还车辆和证件。为此王某和倪某一齐将刘明告上历城区法院,要求返还自己的车辆和证件手续。 刘明辩称,交警处理结果是两车互修,自己的车修理费预付款要两万元,担心对方不给所以将车开走“代为保管修理”。 历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明与王某发生交通事故,应通过合法手段进行解决。刘明私自扣留客车和相关手续,于法无据。王某和倪某有权要求刘明返还客车及相关手续,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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