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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程?他信了,270多万打水漂
东明一男子信了虚假工程招标这事,想通过关系招标成功,不料陷入骗局
  • 2012年1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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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东明11月29日讯(记者 景佳 通讯员 崔建伟  张琰) 东明县男子陈某经朋友介绍,今年认识河南省荥阳市男子李某,后被其以工程要招标为由,骗走274.5万元巨款。11月29日,东明警方传来消息,这起特大诈骗案已被侦破,嫌疑人李某被缉拿归案。
  7月9日,东明县公安局接到一村民陈某报案称,河南省荥阳市男子李某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复堤绿化工程名义,诈骗其现金274.5万元。
  原来,今年3月,陈某经朋友介绍与犯罪嫌疑人李某结识。李某称自己在某市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工作,现在有一项复堤绿化工程准备招标,可以帮陈某疏通关系获得该工程承包权,陈某信以为真,当即与李某达成口头协议,表示愿意参加这项工程投标。李某随即提出要陈某先拿出60万作为投标审核款,陈某依言将60万如数交给李某。之后,李某分别以审核款、投标款、疏通关系用钱、送礼花销等名义向陈某索要现金共计274.5万元。
  4个多月过去,已经先后为工程花费270多万的陈某迟迟不见工程公开招标,于是联系到该市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试图询问其投标工程进展情况,然而电话拨通后,陈某得到的答复却是委员会根本没有李某这个人,更没有所谓准备招标复堤绿化工程。陈某这才到意识到受骗,匆忙赶到东明县公安局报案。
  经过调查,专案组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曾经在2008年9月25日因诈骗罪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犯罪嫌疑人刚经过缓刑期,仍不思悔改,再一次实施诈骗。经缜密侦查和证据搜集,东明县公安局于2012年7月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某进行追逃。
  11月21日,专案组民警获悉李某在河南省郑州市的活动轨迹,经侦大队队长郑军、中队长王中卫立即带领专案组民警,连夜赶至郑州市对其实施抓捕。在当地警方协作下,专案组民警将藏匿在该地的李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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