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滋已从“世纪瘟疫”变为慢性病,但歧视仍在 |
| 制度“恐艾”,潜规则盛行 |
| |
- 2012年12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11月29日,湖南衡阳南华大学志愿者王瑞欢(左)同艾滋病患者拥抱。 新华社发 |
|
艾滋病,这个曾让人避之不及的“世纪瘟疫”是否仍然令人恐慌?“恐艾”就像一面多棱镜,折射出了在应对这一公共疾病时,从个人到社会,从细节处理到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艾滋不是很脏的病 从1985年我国发现首例艾滋病人至今已有近三十年时间,种种关于艾滋病的误解和偏见仍然存在。 “如果你在公交车上说自己有艾滋病,立刻会跑掉半车人。”北京“爱心家园”志愿者小辉说。 江苏南京艾滋病感染者小郭坦言,去医院看病多数时间都要隐瞒身份,“知道这样不好,但我没办法”。他说,一次去医院看感冒,护士不敢给我抽血,还当着我的面,把我碰过的东西全部进行消毒,我感到很屈辱。 “个别医护人员的违法行为加剧了公众的恐慌。”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教授李楯说。 同时,更多人还在潜意识里把艾滋病和道德败坏画等号,殊不知很多感染者是因输血等间接方式感染,本身也是受害者,背后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如何对待艾滋病感染者,这与他的病因无关。” 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说,艾滋病已从“世纪瘟疫”转变为一种慢性传染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潘绥铭认为,摘下道德评判的“有色眼镜”,用科学的素养和平等的态度对待这一群体,这是一个社会文明成熟的标志。 制度歧视加剧“恐艾” 在艰难维持生存的同时,艾滋病感染者群体的发展权益越来越受到关注。11月26日,江西艾滋病感染者小齐将进贤县教体局告上法庭,他因报考教师岗位查出感染艾滋病毒被拒录,艾滋病感染者就业歧视维权呼声渐高。这是我国第四例艾滋病就业歧视公开维权案。 卫生部疾控局副巡视员孙新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艾滋病人今日遭遇的就业困境就是昔日乙肝患者面临的尴尬。 艾博公益艾滋病法律热线律师刘巍说,尤其公务员录用等方面将艾滋病感染者排除在外,负面示范不可小视。传递平等的正能量,才能使感染者加强自我管理,科学治疗。 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然而在以往的媒体报道中,艾滋病人在看病、择业等方面遭遇歧视和不公正对待的例子并不鲜见。 破解艾滋病感染者群体面临的种种“潜规则”和不公正待遇,要彻底扫除当前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空白区,真正做到违法必究。 综合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