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一系列政策为餐饮企业行政审批提速做保障,但仍有问题待解。 “现在存在市与区县交叉的情况,一个审批申请,可能有的权限在区里、有的在市里,在一个大厅里办不完。”一业内人士说。 根据济南市政策,30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由县(市)区审批,3000平方米以上的在市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而济南市消防支队则规定,200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由县(市)区审批,2000平方米以上的在市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办理。那么2000至3000平方米之间的餐饮企业怎么办? 由于两个部门设定的面积标准不同,就引起了市与县区之间的交叉问题,《关于对济南市餐饮企业设立登记前置并联审批的实施意见(试行)》中规定,拟在市区内设立登记餐饮企业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3000平方米以下的,应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申请前置并联受理后,由申请人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办理消防相关手续。拟在三县、章丘市设立登记餐饮企业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申请前置并联受理后,由申请人报所在县(或章丘市)消防大队办理消防相关手续。 “这样传递比较麻烦。”这位业内人士说,目前济南市正在研究审批权限下放,要想服务好,审批权限也必须集中,让所有的东西走一趟都能办妥。 此外,并联审批实行自愿的原则,申请人还是习惯于串联审批的模式,历城区食药监分局一位工作人员说,申请人来了以后往往直接到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存在并联审批平台利用率不高的问题。据悉,餐饮企业设立登记前置并联审批部门,需向牵头部门提供本部门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申请材料目录、示范文本、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的办事指南,并在本部门网站上公示。但目前申请人对此认识不够,采访中,一些餐饮企业负责人向记者抱怨,不知道如何填写材料,也不了解审批流程,其实,食药监部门已经把这些材料贴在部门网站,申请人还可以到大厅窗口查看示范文本。 另外,有试点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并联审批部门分别对开办设立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验收,需要企业多次配合验收,增加了申请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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