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2月2日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范勇 张晶) 12月2日是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聊城市“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文明交通之星”颁奖典礼举行,同时启动了全国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全市共有20个单位获“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称号,80人成为“文明交通之星”。 今年6月份以来,为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素质,促进和推动聊城市构建文明、畅通、绿色的出行环境,塑造“自豪、创业、包容、奋进”的聊城形象,聊城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和”文明交通之星“评选活动。期间,各地周密部署,结合评选活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强力配合、推动了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七治”、“牵手平安行”、“全市公安机关百日交通安全整治”、“十八大交通安全保卫”等各项重点工作。 11月份,市评选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了评审,选出了20个“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和80名“文明交通之星”。 另外,为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影响力,确定12月1日至7日为交通安全宣传周。聊城交警系统将在广场、车站、城市主干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交通事故展台、播放专题片、宣传咨询、交通安全示范单位现场展示、志愿劝导服务等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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