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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狼”,差距咋这么大呢?
“法庭开放日”市民零距离看“傍名牌”案
  • 2012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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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物进行认证。 周衍鹏 摄
  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周衍鹏) 相同的样式,甚至连商标图案都几乎一致,目前市面上这样的“孪生”商品屡见不鲜,不少商家也乐此不疲地销售此类商品从中牟利。近日,部分品牌商展开打假维权行动,向此类商品的经销商“讨债”。4日“法院开放日”当天,市中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普通群众代表30余人现场旁听了一起知识产权案件的庭审过程。
  相似的“奔狼图案”,甚至连部分产品英文名称都相同,但中文名称大不一致,一个是驰名国内的“七匹狼”,另一个则是名不见经传的“刀之狼”。样式和商标极为相似的两种产品,价格和质量却差了不少。日前,福建七匹狼公司调查发现,某超市在经营场所内销售侵犯七匹狼商标权的腰带、袜子,一纸诉状将该超市诉至法院。
  4日庭审时,七匹狼公司的代理律师首先提交多份证据,他们认为,被告商家作为专业的商业销售机构,具备相应的辨识能力,但却仍大肆销售上述侵权产品,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因此理应承担法律责任。被告认为,所售的商品并未用中文标注“七匹狼”,仅是一个近似狼的图形,作为一名下岗女工的她也无法辨识真伪“七匹狼”商标,加之超市经营面积较小,进货价格与出售价格较为接近,因此并不是以出售假冒商品作为主要经营。对于原告主张的高额赔偿,被告称不能接受。
  据法官介绍,近几年来,中院每年都会受理几十起维权的案件,之前被起诉的多是市区的大型商场,但是,近期则以郊区的个体工商户居多,这些商户大多法律意识不强。为增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法庭开放日”当天,青岛市中院特意邀请人大代表、普通群众代表参与旁听案件的庭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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