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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市政府的行政复议书都不起作用
公开房屋备案信息
  • 2012年1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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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刘先生展示他拿到的市政府行政复议书。 本报记者 赵磊摄
  咋就这么难

  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赵磊)刘先生因房屋质量问题,向潍坊市住建局申请公开该楼盘备案信息。市政府行政复议责令住建局60日内向刘先生公开备案信息,然而刘先生五次前往均未看到备案信息。12月10日,业主第六次赶到住建局,但仍没能如愿。
  今年59岁的刘先生于2007年5月份,在胜利街安顺路北的西城名都买了一套房子。171平方米的跃层总房价41万余元,刘先生一次性付清了房款。当时,购房合同上写着交房日期为2007年9月30日。然而,开发商逾期交房,刘先生将其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赔付了刘先生违约金8万余元。
  2010年4月8日,开发商交房后,刘先生检验发现了15处问题,其中原本27平方米的地下室被换成了14平方米,另外还有墙体开裂渗漏等问题。2010年8月,刘先生投诉到潍坊市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和开发商、施工单位共同确定了11个问题,并表明10天内维修或更换完成,达到业主要求。   
  由于一些问题没有解决,2011年4月,刘先生向潍坊市住建局申请公开他购买的房屋的验收、备案等相关材料信息。三个月后,住建局书面告知刘先生:“你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与你生产、生活、科研等相关权利义务用途无关,不予公开。”
  “我就奇怪了,我的房子竟然跟我的生活无关?”刘先生对记者说,2012年7月16日,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书。2012年10月22日,刘先生收到《潍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505号》,其中责令住建局在60日内向刘先生公开他所购买房屋的备案相关信息。
  刘先生以为事情终于可以有个结果,于是就赶到了住建局,但对方却仍然拒绝公开备案信息。后来,刘先生先后五次到住建局,都没有拿到备案信息。
  刘先生告诉记者,住建局不公开信息的理由是他没有拿到购房合同原本。因为之前的起诉,购房合同放在了当时的起诉卷中。但是,法院给了一份合同的复印件,写着“此复印件出于***原告提供证据,核对无异(合同原件)”,并且盖章。
  12月10日下午,记者陪同刘先生来到住建局。一名姓王的科长带着刘先生到了一间办公室内。在记者出示证件要求采访时,王科长立即拒绝接受采访。这一次,刘先生仍然没有达成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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