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李根富) 12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本年度德州市直企业退休职工取暖补贴于本月18日前随养老金一并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度1100元。 据介绍,截至今年11月底,德州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达8.6万人。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为一个采暖季每人1100元。凡在2012年12月底前领取了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均在本年度取暖补贴发放范围。全市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取暖补贴将从本月18日与养老金一并发放。 按照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发放取暖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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